生活晨报全媒体记者 梁耀华 太原报道 3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显示,3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涉及食用油、食用农产品。
大同市诚福粮油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忻州市忻府区巨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调和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其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
太原美特好大型综合百货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了解,恩诺沙星是一种光谱抗菌药,广泛用于水产养殖疾病的防治;腐霉利是一种杀虫剂,用于蔬菜的灰霉病防治,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量为0.2毫克/千克;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均为杀虫剂,属于限量使用农药,超标可能与农户超量或违规使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