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用油网 - 食用油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政策法规 | 行业时讯 | 行业标准 | 数据统计 | 企业动态 | 国际快讯 | 财经报道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行业标准 > 食用油有了新国标 这下老百姓选购有依据了
P.biz | 商业搜索

食用油有了新国标 这下老百姓选购有依据了

信息来源:c-o.com.cn   时间: 2019-03-10  浏览次数:148

食用油有了新国标 这下老百姓选购有依据了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据了解,新标准与老标准对比,主要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的溶剂残留量下调为≤20mg/kg,并增加“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的要求。

解读: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工艺主要有两种,即压榨法和浸出法。对于浸出法生产出来的食用油,如果有机溶剂去除得不彻底,油中就会有溶剂残留。虽然企业所用有机溶剂是食品级的,安全性较高,但残留量显然还是越低越好。新标准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的溶剂残留量由原来的≤50mg/kg下调为≤20mg/kg,安全性更高,消费者吃得更放心。

压榨法是利用纯物理方法对油料进行压榨,不存在使用有机溶剂的情况。新标准明确压榨油残留溶剂不得检出,有利于防止以浸出法生产的油来冒充压榨油。

变化二:“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更严格

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统一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的要求。新标准对食用植物调和油进行了明确定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不得以其他形式命名。

解读:对于食用植物调和油的命名,像以前的大豆调和油、花生调和油等名称,都不再允许使用,而且生产企业必须将各种食用油的比例在标识标签中注明,以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变化三:鼓励厂家标注脂肪酸的组成和含量

新标准鼓励厂家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解读:每种植物油的各种脂肪酸含量是不一样的,比如花生油中油酸含量高、大豆油中亚油酸含量高等。标注脂肪酸的组成和含量能够防止掺假。但是,新标准对脂肪酸标注的规定是非强制的,生产者可自愿标示。

那么,食用植物调和油如何选用更健康?一般来说,煎、炸烹饪温度较高、加热时间较长食物,宜选菜籽油、大豆油;橄榄油、亚麻籽油等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可在凉拌或浇洒烹调好的菜肴时使用。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食用油网证实,仅供您参考